总计从1923年底到1937年14年间,中国对日庚款共付与日本45731282日元,日本运用庚款的主要支出是资助各类日本在华团体如东亚同文会、同仁会、日华学会、善邻协会及在华居留民团等。这些团体和组织多数是具有侵略性质的,而这一时期的支出中由中国人所用部分仅为留日学生之补助和中国学者学生之访问费用,两项共计6100000元, 不到整个用费的19%(注:王树槐《庚子赔款》,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第537页。)。
日本将庚子赔款及山东悬案偿款用于所谓对华文化事业只不过是一种幌子而已,它虽想以此博得中国人民的好感,但却掩盖不了其侵略实质。第一,日本所索取的庚款及山东悬案偿款完全是日本侵略中国的结果,钱是由中国出的,日本用中国的钱来从事所谓“对华文化事业”达到了自己不出钱却能得侵略果实之结果,这根本不是什么善举;第二,日本曾在1918年向中国表示在适当的时候将取消庚子赔款,但此次日本将庚款用于对华文化事业并非是退还或免除中国的庚子赔款,中国对日庚款照付不误;第三,中国对日庚款的使用权并不在中国,而是完全权操在日本手中,使用去向最终还得服从于日本的利益。
四 结论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