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页。)21日,日方终于提出了索要兵费的具体数额“洋银五百万元,至少亦须二百万两,不能再减。”(注: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一卷第95页。)清政府觉得向日本支付兵费事关体面,拒不答应。10月20日,总理衙门向大久保提交了四条有关日本从台湾撤兵的条约草案,大久保看到条约草案没有承认琉球为日本属国,又没有提兵费,于是便以离京回国相威胁,逼清政府让步。
清政府为了使日本早日退兵,在日本的威胁面前采取了息事宁人的立场,经威妥玛居间调停,1874年10月31日,总理衙门大臣与大久保正式签订了《北京专条》并互换了《会议凭单》,约稿及会议凭单表明,日本虽未能实现占领台湾的图谋,但要清政府承认琉球完全为日本属国这一点是达到了,《专条》和《会议凭单》中明确作了这样的表述:“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清政府要对“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给予“抚恤”,等于承认琉球人即为日本国属民,难怪大久保的法律顾问法国人巴桑纳说:“1874年日清两国缔结的条约,最幸运的成果之一就是使清帝国承认了日本对琉球的权力。”(注:(日)信夫清三郎《日本外交史》上,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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