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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对日战争赔款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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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26:1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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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是清将库平银三万万两交日本国作为赔偿军费,为确保日本能如数得到赔款,还规定由日军占领奉天和威海卫,“所有军队暂行占守一切需费,应由清国支办”(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4,新知识出版社,第334页。)。针对日方的草案,李鸿章草拟了长篇说帖,指出:“日本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似即指此次用兵之费而言,其迄今所费详细数目,……虽非外人所能周知,然较之日本所索之数恐不及半。……且限年赔费,复行计息,更属过重不公,亦难照办。”(注: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中日战争》5,新知识出版社,第388页。)但4月6日,日本在致李鸿章的照会中则盛气凌人地表示:“应知由于战争结果所要求之条款,自不能与在通常情况下谈判某事件相提并论。请中国全权大臣明确答复对全部或每条之诺与否。”(注: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45、146页。)4月8日,伊藤博文在与李经方的谈话中称日本“已用兵费,实系太巨,所索三万万,即欲减少,能减无几,此我国上下文武熟商而定,特据实密告。”(注:陆奥宗光《蹇蹇录》中译本,第147页。)4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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