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驻外使领及其随员在维新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晚清驻外人员在维新运动中的活动具有特别的意义,并对后来中国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就吕海寰、伍廷芳、张荫桓等人的上奏来说,在当时均曾受到光绪皇帝的重视,并被以谕旨的方式加以推行。对吕海寰的上奏,光绪皇帝在8月8日批示:“著军机大臣,会同总理衙门王大臣切实妥实具奏。”(注:《出使德国大臣吕海寰折》,《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16~24页。)作为新政内容之一的铁路矿物总局,虽不能说是应吕海寰的建议而设立的,但很难说与其毫无关系。对伍廷芳在上奏中指出的“京营绿营参用西法”的建议,光绪皇帝曾谕令军机大臣会同督办军务大臣,暨神机营王大臣、八旗都统“妥速具奏”。后来王大臣议奏,一致认为:“改练洋操,为练兵要著,各省绿营练勇,叠经谕令认真裁并,一律挑练,著该将军督抚,归入前次户部兵部议覆御史曾宗彦请改操折内,一并迅速筹议,切实具奏。神机营业经挑选马步官兵万人,勤加训练,即著汰弱留强,实力讲求,务成劲旅,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骁骑营,两翼前锋护军营,均著以五成改习洋枪,五成改习洋机抬枪……其八旗汉军炮营藤牌营,著一并改用新法,挑拣精壮,如式演练,以成有用之兵。 ”(注:《戊戌变法》(二), 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33~34页。)对伍廷芳在《奏请变通成法折》中提出的修改律例的建议,清廷在百日维新期间曾电寄伍氏:“前经总理衙门议覆伍廷芳奏请变通成法案内,饬令该大臣,博考各国律例,及日本改定新例,酌拟条款,咨送总理衙门核办,现当整饬庶务之际,著伍廷芳迅即详慎酌拟,汇齐咨送,毋得迟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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