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必然会影响清政府对自己的信任,使自己已经取得的在中国海关的地位动摇。这对自己的前途,对英国在华的长远利益都有害无益。基于这种分析,工于心计的赫德致信李泰国,以强硬的措辞,反对李在海军问题上的急躁和冒进,指斥他这样急欲控制中国海军的野心不切实际(参见卢汉超:《赫德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863年5月9日,赫德在上海会见了返回中国后路过此地的李泰国。在晤谈中,赫德更直接地了解了李泰国的计划。然而他确信,在中国做事不能象在印度一样,操之过急反而会适得其反果然不出赫德所料,当清廷了解到了李泰国的做法后,一场反对李泰国的轩然大波在朝廷上下骤然而起。
对李泰国的擅权,总署十分恼火。奕訢等人就李对舰队事宜的安排和所谓“合同十三条”,“再四向李泰国严词驳该,相持几近一月”(《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1。)。李态度强硬,但因事关中国海军的领导权,故清廷毫不退让。由于双方立场相去甚远,根本没有可能达成协议。事情越搞越僵。
在清廷这场反李的风波中,赫德所处的地位十分微妙。可以说,他此时正处在漩涡的中心,稍有不慎,就可令其以往的苦心经营前功尽弃。因为争吵的双方都与他有着种种联系。一方面,他的同胞李泰国与他有着共同的目的,即最终掌握未来中国海军的控制权和全面实现英国的远东政策,保持英国在中国的利益领先地位。尽管其时此人“好象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马士前引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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