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规定“朝鲜为自主之邦”,这一规定无疑是要废除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直到这时,清政府才发觉自己的错误,力图挽回,要朝鲜国王在每一个条约中附上自己是中国的属国的有关条文。然而各国完全置这种似是而非的作法于不顾。对于朝鲜究竟是独立国还是藩属国,各国仍“采取最适合于它自己利益的看法”。(注:庄延龄:《中国,它的过去与现在》,第340—341页。中国社会科学院编译:《外国资产阶级学者是怎样认识中国历史的》第一卷,第671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
在中法有关越南问题的交涉上,清政府同样表现得极为软弱无能。李鸿章从中法越南问题交涉一开始,就误于“柔、忍、让”三字(注:《曾纪泽致郭筠仙侍郎函》,《曾纪泽选集》第二卷,湖南出版社1984年版。),持“息事宁人”的态度。认为中国兵力一向单薄,滇防有名无实,海军又少,切不可与法国开战,甚至认为法国吞并越南,对于中国只是伏边患于未来,目前还构不成对中国的威胁,主张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注:参见《翁文恭公军机处日记》(上)第8页,1926 年商务印书馆影印本。)“没有打仗就承认失败,这就是李鸿章所做的。”(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94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一位西方历史学家就此批评说:“中国对越南的宗主权的主张是虚无渺茫和做样子的,而不是认真的。”(注: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二卷,第394页,三联书店1958年版。)中法交战的后期,形势对中国抗法非常有利,然而清政府却乘胜收兵,在稍后的谈判中,反而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宗主权,致使对越南的宗主权完全丧失。
属国的存亡毕竟直接关系和影响到中国的安危,支持属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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