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页页。),“故近今百年西人之富,不专在机器之创兴,而其要领在保护商会善法美政昭然可举”。当他接触到这些新思想,不以为怪,反而抄录而“存之”。所以,1880年3月,他在伦敦致书友朋说:“纪泽自履欧洲,目睹远人政教之有绪,富强之有本,艳羡之极,愤懑随之。然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属而和者几人?只能向深山穷谷中一唱三叹焉耳”(曾纪泽:《伦敦致丁雨生中丞》,《曾惠敏公遗集文集》卷三,第14—15页。)。在这里,明显流露出他对旧制度的不满。艳羡西法之心。跃然纸上。从他后来的外交实践表明他关心国家、民族利益,是以充满着爱国热情的改良派姿态,投入外交斗争的。第三,开始接触、研究国际风云,知道英、德、法国相互间矛盾斗争的过去与现在,他说:自从普法战争后,“法人以破国之仇,上下一心,卧薪尝胆,以思雪耻”,无形中受到了民族主义思潮的影响。于此同时,他学习了国际公法等,拓宽了他的视野,有助于他的外交事业。
曾纪泽的思想如此,而李鸿章的思想则与曾纪泽的思想南辕北辙。李鸿章承袭了曾国藩“内安外攘”思想的衣钵,强调“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能及”(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十四,第10—24页。)。在军事上,他是唯武器论者,在《筹议海防折》中说:西方列强“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因之,在外交上,他始终主张妥协求和,但是,如果与外国开仗,“暂胜必终败”,与其开仗于先,失败于后,何如妥协求和。他曾直言不讳地说:“当今中外交涉频繁,彼族恃强要挟,在在皆可生衅”,这是“自有洋务以来,迭次办结之案,无非委曲将就”的根本原因。李鸿章的外交方针是不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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