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仁玕于太平天国历甲子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即夏历清同治三年九月初九日深夜(实已是初十日),公历1864年10月9日在江西石城古岭杨家牌兵败被俘,天历十月十一日,夏历十月二十五日,公历11月23日就义。与洪仁玕同被俘或稍后被俘、并同时就义的有昭王黄文英、恤王洪仁玕政。尊王刘庆汉稍后于洪仁玕数日被俘,因已重伤,在石城县留供词后即被处死。誉王李瑞生早于洪仁玕十余日在铅山之湖坊战败被俘;据沈葆桢奏片,俘李者是赣军统领道员王德榜部,现存供词是王德榜录供抄送沈葆桢者,李应未解送南昌即被处死。洪天贵福于兵败与洪仁玕失散后,天历同年九月十三日即夏历九月二十五日,公历1864年10月25日在江西石城荒谷被俘,天历十月初六日,夏历十月二十日,公历11月18日被处死。除李瑞生、刘庆汉外,其他几人都从被俘地被解送南昌,经首府和巡抚审讯。他们留下的供词和其他材料之未注明日期者,都应作于以上时期内。
28件中,有些是清方问官审讯时的答词,通常称为供词;有些是被俘后在囚禁中自行写出的材料,或可称为自述。这里的供词、自述,性质无甚区别,而且都是中性词,故在本文中一般统称为供词。为以下行文省便,将28件名称编号列后,本文称引时仅指明编号。
(一)洪仁玕供词:(1) 在席宝田军营之一,原题“席营提讯逆酋供”;(2) 在席宝田军营之二,原题“抄呈伪干王洪仁玕亲书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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