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贼具奏于洪逆,概谓之本章,然不能迳达,必由杨逆 率韦,石诸逆转奏。能列名于本章者,惟杨、韦、石三逆,下此具本章于洪逆,仅请安、贺喜、谢恩而已,概不准奏事,且必须请杨逆盖印,否则洪逆不阅。若一应军务,各伪官俱具禀杨逆,谓之奏禀。夫下奉上谓之禀,臣对君谓之奏,从无以此连贯成文者,禀奏二字臆造甚新。缘杨逆下洪逆一阶,群丑之属望推尊凡过于洪逆,故标此以示尊崇之意。大权悉为杨逆所揽,是以本章寥寥,而禀奏独多。即如犯伪令各案,亦皆由下拟定,杨逆入奏,洪逆从无驳者。贼巢百务,亦皆杨、韦、石三逆议奏施行。在外贼目大小事件,纤微必禀。……然不得越次白事,必禀本管伪官,层层转达。此贼中文案之伪制也。
同卷《伪诰谕》又说:
所有政事,悉由伪侯,相商议停妥,具禀于石逆。不行则寝其说,行即代杨逆写成伪诰谕,遍谕各处,纤悉靡遗。
太平天国这种议事程序,有三项原则:第一、民主,所有政务,“皆由下拟定”。这就使下级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议,发挥民主作用,而避免上级官僚主义,也就避免专制独裁,第二、集中,下级必须层层转达,不得越级白事,到了侯、相这一级,经过他们“商议停妥”,再由他们向杨、韦、石禀报,最后,由杨秀清审核,韦昌辉、石达开参议,作出了决定。把全部权力集中到正军师。第三、极度地限制了君权。所有政务,都由正军师杨秀清决定。然后由杨秀清率领韦昌辉、石达开上奏天王取旨。天王“从无驳者”。天王只有签署“旨准”,而没有否决权。群臣“概不准奏事”,只有与政事无关的请安、贺喜、谢恩得向天王上本章,就是这些,也必须杨秀清盖印,经杨秀清审查过,否则天王不阅。君权限制到了这种地步。这一种议事制度,极度地限制了君权,既民主,又集中,是具有民主性质的。
又从选任人才来看。《天朝田亩制度》有详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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