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一
列宁对改革、改良和改良主义作过多次论述,根据列宁的教导,戊戌变法是可以称之为改良主义运动的。
列宁指出:“改革的概念,无疑是同革命的概念相对立的;忘记这个对立,忘记划分两种概念的界线,就会经常在一切历史问题的推断上犯最严重的错误。但是,这个对立,不是绝对的,这个界线不是一条死的界线,而是一条活的、可变动的界线,要善于在每一个具体场合确定这个界线”(《列宁全集》第17卷,第97—98页。)。列宁在这里指出“改革”和“革命”两个概念是相对立的,同时也指出这个对立不是绝对的。据我理解,在哲学社会科学语词中,当改革或改良用来作为同革命相对立的概念时,改革或改良一般指事物运动的渐变、量变过程,或相对和平发展中的变化;革命的概念一般指事物运动的突变、质变过程,即显著变化的状态。而有些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良、改革,也可达到革命的结果。至于社会革命中的改良道路,则一般指自上而下的、比较和平的变更;革命的道路则一般指被压迫群众自下而上的暴力活动。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方法的改良、改革,则一般指为争取劳动人民生活状况和劳动条件的改善而进行斗争的结果,这种改良、改革只能使旧制度发生一些小的、量的变化;而无产阶级的根本任务,则是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斗争,因此争取改良的斗争必须服从于革命根本任务的解决,改良或改革只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辅助方法。所以,马克思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改良,并不反对无产阶级为争取日常的改良而进行斗争。
至于改良主义,列宁曾经说过:“一般说来,改良主义就在于人们只限于提倡一种不必消除旧有统治阶级的主要基础的变更,即是同保存这些基础相容的变更”(《列宁选集》第2卷,第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