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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9 17:39:44  来源:不详
期,这种追求私人经济利益和国家经济利益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这主要表现为下述两点。
    其一、表现为求富、求利观念的认知基础从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阶段,对重义轻利、义利分离的传统经济伦理进行了理论批判。洋务派和早期改良主义者的求富和求利观念,或来源于对西方经济制度的观察,或出自于对社会经济活动的体验,或产生于对历史经验的总结。维新时期的求富和求利观念中则引入了西方的进化论、社会学和经济学原理,以严复的“开明自营”理论和梁启超的“乐利主义”理论最为突出。
    严复的“开明自营”理论,一方面从人的本性出发,认为争取实现个人生存价值和合理营利是合情合理之事,不可抹煞。他说:“大抵东西古人之说,皆以功利为与道义相反……而今人则谓生学之理,舍自营无以为存,功利何足病?”因此,这种以追求私人利益的“开明自营,于道义必不背也”。另一方面从社会文明进步出发,认为追求个人利益与兼顾他人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即所谓“两利为利,独利必不利”;“大利所存,必其两益,损人利己非也,损己利人亦非,损下益上非也,损上益下亦非”,因为“未有不自损而能损人者,亦未有徒益人而无益于己者”(注:王栻主编:《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95、1349、892~893页。)。还依据经济学的原理,指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生产的基本动力,“夫民之所以兮兮勤动者,为利进耳,使靡所利,谁则为之?”并强调“义”的建立是以“利”的实现为基础的,有了利的“以多为贵,而后其国之文物声明可以日盛,民生乐而教化行也。夫求财所以足用,生民之品量与夫相生相养之事,有必财而后能尽其美善者”(注:严复译:《富原》,部丁篇九按语,第550页;部乙篇三按语,第288页。)。
    梁启超的“乐利主义”理论,首先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认为“人既生而有求乐求利之性质”,其过分膨胀虽有害社会,但不可“因噎废食”加以泯灭,也是不能泯灭的,正确的办法是“如何因而利导之,发明乐利之真相,使人毋狃于小乐而陷大苦,毋见小利而致大害”,要去谋求大乐大利。由此产生以实现个人快乐和利益为善的道德准则,“使人增长其幸福者谓之善,使人减障其幸福者谓之恶,此主义放诸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故道德云者,专以产出乐利预防苦害为目的”(注:梁启超:《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饮冰室合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影印本,文集之十三,第30页。);并指出利己主义的推进社会进步作用说:“利己”不仅是人的本性,而且是国家和人民争取“进步繁荣”的主观动力所在,因为“人而无利己之思想者,则必放弃其权利,驰掷其责任,而终至于无以自立。彼芸芸万类,平等存于天演界中,其能利己者必优而胜,其不胜利己者必劣而败,此实有生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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