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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与辛亥革命

时间:2007-3-9 17:40:04  来源:不详
12月6日,胡鄂公到北京,驱车往唔汪精卫、李煜瀛于镇江胡同李煜瀛寓所。他问汪:“此间政情变化如何?天津谣言多,谓清室内阁自相残,得无有利于革命乎?”汪说:“今晨监国摄政王引咎辞职,大憝已去,此后军政大权应集中内阁,和议谈判当较易进行。停战时期,或可继续延长,此则于革命有利耳。”胡说:“武昌起义五十余日,而响应独立者十有余省,是不啻我拒绝未独立各省之响应也。此则有利于世凯,于革命何有?”汪说:“世凯今已倾向共和,世凯之利,亦即革命之利。”(注:胡鄂公:《辛亥革命北方实录》,第89页。)12月21日,胡鄂公偕张先培由津赴京。在镇江胡同会见汪精卫,曰:“现当停战议和之时,吾党京、津、保一带同志,自宜遵守诺言,不可有所行动。惟于暗杀一事,在必要时仍须执行耳。……吾等京、津、保各处同志,亦犹各省之革命军,现各省革命军既已停战,吾京、津、保同志自宜停止行动。但有阻挠和议于此停战议和时者,是即破坏革命之人。故于必要时,暗杀仍须执行也。”胡鄂公反驳说:“破坏革命之人,应与以暗杀者是也。然和议非革命,不能谓阻挠和议即为破坏革命之人。且伍、唐所议停战范围仅及于湖北、山西、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奉天诸省,而无京、津、保等地,我虽停止行动,彼仍逮捕枪杀奈何?”汪说:“此过虑也,望为我转告诸同志曰:项城期望于和议者甚殷,且治军严,当无如此轨外行动。”(注:胡鄂公:《辛亥革命北方实录》,第99页。) 

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汪精卫在南北议和期间,对京津保地区的武装起义进行了干预和阻挠,但其效果并不明显。由于汪与袁来往密切,北方革命党人的活动,很多没有让汪知道或参与。如12月9日上午,京、津、保、滦、通、石家庄、任邱同志开会于保定西关直隶高等农业学堂。到会者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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