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大会的演说》、《在檀香山正埠荷梯厘街戏院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一)第325、226页。)。
孙中山是三民主义纲领的制订者,当然也是三民主义思想最完整的体现者。相比之下,其他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思想状况就显得复杂参差,甚至相距甚远了,其中既有比较全面地拥护孙中山纲领的“三民主义者”如胡汉民、汪精卫等,也有只拥护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的“二民主义者”如邹容、柳亚子等,更有只拥护反满革命的“一民主义者”如章太炎、吴樾等。
“三民主义者”主张“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建设共和政体”、实行“土地国有”(胡汉民:《<民报>之六大主义》,《民报》第3期,1906年4月。),这与孙中山的见解相合。“二民主义者”认为,对于“有四千年之历史,四万万之民族”的中国,必须“以纠合同民族创建共和国为理想”(朱执信:《心理的国家主义》,《民报》第21期,1908年6月。),从而主张“以去满人为第一目的,以去暴政为第二目的”(朱执信:《论满洲虽立宪而不能》,《民报》第1期,19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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