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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评析

时间:2007-3-9 17:42:56  来源:不详
  民主共和派以孙中山为领袖,对于清政府不抱任何希望,倡言革命,主张建立民主共和的*制度。

  一九一二年二月七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提交南京临时参议院审议,三月八日完成三读通过,三月十一日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公布施行。

  民主共和派煞费苦心地设计出一幅理想的民主共和国的蓝图,在袁世凯掌权的既成事实情况下,希望借此约束其就范。孙中山在给临时参议院的辞职咨文里,提出了让权的三个条件:“(一)临时政府地点设在南京,为各省代表所议,不能更改;(二)俟参议院举定新总统到南京就职时,大总统及国务员才能解职;(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参议院所订,仍继续有效。”前两个条件仅是形式问题,而且袁世凯实际也未履行,后一条件才是民主共和派的天才的幻想:以在他们心中至高无上的“法”来防袁限袁。君主立宪派此时已摇身一变拥护民主共和了,一方面他们借袁来压制民主共和派,一方面也想利用《约法》与袁讨价还价,所以他们对于《约法》并不作梗。袁世凯是老谋深算的,只要能获得政权,不妨暂时承认《约法》,以“谨守约法”的廉价许诺换取“合法”的统治,故袁也痛快地答应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宣告诞生。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计七章五十六条,融注着资产阶级所梦寐以求的民主共和国的全部理想,其中贯穿着两条主线,第一是人民主权的*原则;第二是三权分立的*结构。前者属国体问题,即权力的归属问题;后者属政体问题即权力的执行问题。二者是*制度的两大中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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