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决议案,这些议案涉及了工人权益保护、工会组织、工人教育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商团问题解决议案”,决议案表明:“凡商团不得干涉工会事情,及有侵犯工人自由之事”,“凡属工人不得充当商团军”,如商团压迫工人时,凡加入工人代表会之工会及工人,须一致对付及援助”,“工人得组织工团军自卫”,显示出与商团的对立以及阶级意识的自我区别。工人代表选出20个工会的代表组成广州工人代表会执行委员会。
广州工人代表会的成立是广东工人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广州地区工人有了自己统一的领导机关。对于国民党而言,通过工人部掌握工人代表会实施对广州工运的指挥领导,基本上也控制了广州工运的进程。工人代表会在纪念日和重大事件均举行活动或进行宣传。在劳资之间,工会内部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工人代表会发动和组织了沙面反帝大罢工;组建广州工团军,推动粤汉、广三、广九三个铁路总工会,手车夫工会和兵工厂工会的组建工作。到1924年底,加入广州工人代表会的工会总数达70多个。
1924年8月20日,广东油业工会、广三互成俱乐部、茶居工会、广东土木建筑工会、海员工会、车衣工会、酒业工会、轮渡工会等数十委员团体开会,通过工团军组织大纲和工团军简章。1924年8月27日工团军正式成立,组织30多个分队,有团员300多人,它是广州工人的武装组织,其职责有三:1.辅助政府镇压反革命活动,受革命政府之绝对监督;2.遇工人发生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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