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响(注:郑剑顺:《孙中山与改良派》,《学术月刊》1982年7期。)。 立宪派的宣传“使一部分热情寻求救国真理而认识模糊的人被指引到歧路上去”。同时,把立宪派分子组织起来,“形成了当时一个反对的*势力”,这股力量以后在破坏革命方面起了很大的反动作用。因此,立宪派虽曾起过一点好作用,但却“并不能改变立宪运动的反对本质。”(注:胡绳武、金冲及:《论清末的立宪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58—61页。)
另一种意见则持基本肯定看法。认为,立宪派“忧国忧民的初心始终未尝懈怠”,其所从事的立宪运动,在当时产生了积极作用。例如,使资产阶级*制度为更多的人所接受,有利于民族*觉悟的进一步提高;激励了资产阶级和其他各界对改革内政,争取民主,反对专制的*热情;扩大了人民的某些权利;揭露了清廷的反动本质,进一步孤立了清政府(注:杨立强:《青史凭谁判是非》,《复旦学报》1980年5期。)。有的指出,立宪派当时对民族、对社会是有积极贡献的, 如发动和领导抵制美货和收回利权运动,提倡发展民族资本主义,致力于思想启蒙、兴学育才、启迪民智,宣传资产阶级民主主义,与清政府进行斗争,发动和领导保路运动等(注:赵清:《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历史作用》,《四川大学学报丛刊》9辑(1981年)。)。 还有的通过分析国会请愿运动,论证立宪派的活动有助于革命宣传和人们的革命觉醒,打击了专制政权的威信,加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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