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是清政府于同治、光绪年间所进行的一场引进西方资本主义的军事装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以维护封建统治的“自强”、“求富”运动。它为中国社会近代化向更深层次发展作了思想的、物质的、阶级的准备,开启了中国近代化的大门,是中国社会近代化的开端。而晚清法律近代化,即清末法制变革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起始阶段,其结果是中国转统的封建法系解体了,开始仿照大陆法系的架构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中国法律近代化是中国社会近代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作为中国社会近代化开端的洋务运动和作为中国法律近代化起点的清末法制变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试就两者的关系作一分析。
一、 洋务运动为法制变革提供了物质基础
清末法制变革的契机是1901年的慈禧太后的变法上谕,但慈禧太后从严酷镇压维新变法转而重新拾起维新派的变法大旗,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义和团运动所引发的深刻的*危机、维新变法的思想大潮中孕育而生并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的法制变革思潮及列强各国基于自身利益所形成的外部推动等原因外,清末迅速发展壮大的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其物质动因。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无论是*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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