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的医疗费用外,一等班月给赡银一两;二等班季给衣履费银二两,三等班季给衣服费银一两,不久改为月给赡银四两。此外,象天津电报学堂、上海广方言馆、江南水师学堂等一批新式学堂,当时也多有类似规定。不过,银两数量销有区别而已。这里,膏火银即伙食费,赡银即家属赡养费。当时,一两银子可养两口,赡银四两则可以养八口之家。到这种学堂上学不仅可以解决个人的生活来源和未来出路,还可以赡养七八口之家,自然有相当大的吸引力。与此同时,洋务派还极力为学生取得社会地位、谋取功名进行努力。不少学堂都制订了对学习优秀者除予以奖励外,从优奏奖、破格录用的条例。新式学堂正是靠这些举措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吃苦耐劳的青年,将其培养成新式人才。
二是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为在有限的时间内既节省经费又能培养出合格人才,各学堂陆续建立和完善了包括招生、教学和管理的一系列章程。中心是通过执行严格的考核淘汰制度,保证教育质量。例如:同文馆规定;初到馆学生先学习三个月,即由教习进行第一次甄别,一年期满再进行第二次甄别以定去留。如天文算学馆1867年从72名考生中录取了30名,第二年即淘汰了20名,最后毕业的只有5名。它每年有月课、季考、岁试,每三年由总理衙门大考,分别等第,优等生奏请授予七至九品官,劣等生分别给予降革或留学处分,并咨行吏部注册。同文馆由于是第一个新式学堂;因此它的章程多为其它学堂所效仿。
福州船政学堂也是在管理方面比较严格的一个学堂。它规定;从“开艺局之日起,每三个月考试一次,由教习洋务员分别等第。其学有进境考列一等者,赏洋银十元,二等者无赏无罚,三等者记惰一次;两次连考三等者戒责,三次连考三等者斥出”[②②]。在这种严格的考核制度下,学生的淘汰率极高。据日意格记载“开办以后入学的一百零五名学生中,在1873年底仅仅剩下三十九名;六名死亡,六十名由于这个或那个原因被开除”。除去死亡人数,淘汰率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天津水师学堂同样也有这种类似的规定。如《北洋海军章程》记载被选中的学生首先要学习英文三个月,由堂中总办大人甄别初选,择聪俊者留堂肄业;“凡初选学生到堂,第一年秋考,如不中试即行剔退。第二年秋考不中试,准其展限六个月,俟至次年春季再考,如又不中试,即行剔退”。
此外,其它学堂也程度不同的有这种类似的规定。尽管这些学堂在制定和执行规定中参差不齐,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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