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早就有学者批评说:“蕺山门下以桐乡张杨园先生为最醇,其悉力农桑,不涉世事,品诣亦高绝。谢山承梨洲之学,此文绝不道及杨园,殆门户之见。”[55]这样的事例在全祖望的著作中还所在多有。门户之见,常使一些学者,一叶障目,不顾事实。因此,笔者分析造成全祖望失误的原因,与其门户之见有关,绝非欲加之词。
全祖望失误的原因除门户之见外,他之所以贬低吕留良还与当时的*环境有关。全祖望生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此时,清朝的统治已十分稳固,但清廷为加强其统治,实行文化高压政策,箝制人们的思想,滥行文字狱。全祖望对此是有所了解的,他曾写有《江浙两大狱记》一文,文中说:“本朝江、浙有两大狱,一为庄廷鑨史祸;一为戴名世《南山集》之祸,予备其始末,盖为妄作者戒也。”既然是备记其始末,当然对庄廷鑨的“明史案”与戴名世的“南山集案”有清楚的了解,但其撰文的出发点不是揭露清廷文字狱的酷毒,而是要为“妄作者戒”。不管其内心世界如何,落笔于文字上却是谴责案犯的。发生在雍正时期的曾静、吕留良案,株连之广,处理之残酷,比之庄戴两案,更为有过而无不及。全祖望对此,不仅身处其时,而且与牵涉案内的人有过直接接触,应该说这对其写《小生堂祁氏遗书记》有直接影响。
吕留良本来是明末清初很有影响的著名学者和思想家,生前与身后,都曾受到学界与社会上的推崇与高度评价,甚至被推举为“东海夫子”,“朱子后一人”。清廷举山林隐逸和开博学鸿词,他都屡被推荐。连雍正的亲信宠臣李卫任浙江巡抚时,都要到吕府拜望,还亲送匾额,以示尊崇,生前并未犯事。但在雍正六年(1728),吕留良去世45年之后,却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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