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夫贵贱贫富之不同,器数文物之互异,分之为各家自行之礼,合之为众家共由之礼,此其所以酌也。不惊夫妇之愚,不伤浑朴之旧。如其必不可行、必不能行者,则亦不必酌矣”[92]之礼之因革损益精神。颜元于《家礼》,则经过了一由遵到变的过程。李塨为其师颜元所作《年谱》中曰:“先生居丧,一遵朱子《家礼》,觉有违性情者,校以古《礼》,非是,著《居丧别记》。”[93]颜元于所著《存学编》中称:“如朱子著《家礼》一书,家中亦行礼,至斩丧墨衰出入,则半礼半俗,既废正祭,乃又于俗节墨衰行事,此皆失周公本意。至于妇人,便不与著丧服绖之制,祭时妇人亦不办祭殽,至求一监视而求若不得者,此何说乎?”[94]有鉴于此,颜元抛弃了此前对朱子《家礼》的墨守,转而致力于古礼的探讨,如其遭关东大兄及嫁母之丧时,即参用《仪礼》,依古礼行丧[95]。李塨继承了其师的思想取向,于朱子《家礼》之不足,亦批评道:“今世率遵朱子《家礼》,然多杜撰无凭,行之傎踬,其考议之当急为何如者?”[96]此一批评虽有过激之处,但亦指出了朱子《家礼》的局限性。陆世仪则以“通达”的眼光,对朱子《家礼》予以重新审视。他认为:“今所传文公《家礼》,辑冠、婚、丧、祭四事。有云出于文公者,有云非出于文公者,然大概准今酌古,俱可遵行,只要行之者贯以诚心,不必拘拘仪式。……是虽不尽泥礼文,而实得礼之精意。”[97]此一认识,与孙奇逢所主张的“酌”,其思路基本上是一致的。清初诸儒对朱子《家礼》的认识尽管存在以上的差异,但其“酌古准今”的主旨则大体相近,体现了有因有酌的“礼时为大”思想取向。
如果说清初诸儒“以礼为治”思想体现了其治国、平天下的博大胸怀(对建构公共秩序的关注),其“谨身守礼”的修身准则及所倡行的家规、族约等,则从修身、齐家的角度,为“以礼为治”设想提供了现实可操作性,二者的融贯,为建构有序社会提供了一条思路。当然,我们在指出清初诸儒对礼的体认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思想中所包含的理想化成分。就实而论,清初诸儒对礼“自治治人”功用的自觉,一方面意识到礼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为当时动荡的社会局势走出困境寻得了一条出路;另一方面,他们对礼的功用的有意无意夸大,又忽视了礼所发挥作用的前提性和有限性。在一统*的社会环境下,礼的功用往往被统治者所利用、扭曲,成为*的工具和附庸,统治者视之为束缚和牢笼广大民众的精神枷锁,“纲常名教”的施行即是此一*意识形态的一种体现,这就使礼的主体性受到很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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