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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商款合同》评析

时间:2007-3-10 9:03:36  来源:不详
这两项收入占当时清廷总岁入的一半弱一些。1891年(光绪十七年)清朝岁入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当年总岁入为九千零四十余万两;而地丁天赋为二千三百六十余万两、洋税为一千八百三十万两,两项合计约为四千二百万两,约占总岁入的百分之四十七。翁同龢还试图增加进口税和土药税,有些大臣、官吏也纷纷献计献策。例如,御史陈其璋等在奏折中要求“查勘宁海矿产,择要兴办”,他说: 

  ……宁海矿产饶富,久为德商垂涎,无故请停,必启彼族贪谋, ……现在帑项支绌,筹款维艰,……(如能)实力开办,原欲收地利,以裨国力。 

开矿既能使列强的垂涎觊觎破灭,又能使国库增加收入,何乐而不为?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上疏请求“饬办邮政”,他说: 

      泰西各国视邮政一端,重同铁路,……取资甚微,获利甚巨,日甚一日。即以英国而论,一岁所收之资,当中国银三四千万两,各国通行莫不视为巨帑, ……实属有利无弊之胜算,诚理财之大端,便民之要政也。 

这些措施,加上一些其他措施,其中有的因列强不同意,中央和地方官吏阻挠,有的则为人民群众反对,[9]基本上实行起来都是困难重重,没有收到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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