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叶开始,建州女真在与明朝进行的“辽东马市”和“会同馆贸易”的同时,也与朝鲜进行着官方组织的贸易活动。这一时期双方贸易物品主要是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朝鲜人赵庆男说:“我国之物,最以为珍者:绵布、白苎布、白纸、画席、獭皮、粧刀子、食盐、大米云。”[②]
天聪元年(1627),继承努尔哈赤、即汗位不久的皇太极命阿敏等人率军进入朝鲜,朝鲜屈服于后金的武力威胁,虽仍然维持与明朝的宗藩关系,却不得不与后金建立“兄弟之国”的邦交关系。自此开始,后金不定期派使者出使朝鲜,朝鲜每年两次遣使向后金进贡,称为春、秋信使。后金与朝鲜互派春、秋信使,使团的主要任务就是贸易。
朝鲜方面,“以南草、纸布到沈中换取银子,丁丑至甲申犹然。”[③]由于与明朝关系的恶化,后金已经不可能再从明朝方面得到生活、生产用品,因此这种贸易对于后金而言显得十分重要。后金使者携带大批土产物品及人参、银两,深入到朝鲜平壤、开城、汉城等地强行“发卖”,主要贸取重要的生活用品和战略物资,如布匹、粮食和耕牛等,此外还有“唐货”,即绸缎器物等生活用品和奢侈品,以及各种朝鲜土产果品、海产品、皮货、烟草、等物。
清崇德元年春(1636,朝鲜李朝仁祖十五年),清太宗在沈阳称帝,建国号为“大清”,改元“崇德”。是年冬,清太宗亲率数万大军入侵朝鲜,朝鲜国王出城降清称臣,无条件接收“丁丑约条”。崇德二年(1637)初,清太宗撤军,朝鲜谢恩使李圣求一行在沈阳觐见清朝皇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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