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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香港与中国近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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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浦港与清代中日贸易、文化交流

时间:2007-3-10 9:03:45  来源:不详
更为便利,也缩短了时间。此外,这里把东北地区运来的大豆输往附近地区榨油、制豆饼,把杭嘉湖平原生产的稻米运往福建等地都要比宁波港更方便些。

 

二、乍浦港与清代中日贸易

 

  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解除海禁后,中国海商纷纷赴日采办洋铜,一时形成了官民二商同时前往,数港齐发的局面,于是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清政府规定去日本进行丝铜贸易的商船,只能在乍浦和上海两关进出口。按政府规定:“鼓铸铜斤惟需日本条铜,而洋铜进口船只俱收江浙二海关,是江浙为洋铜聚散之区,现在八省(即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和广东)分办铜数,俱在江苏、浙江购买,徒滋分扰,以至解运不前,莫若即归江浙巡抚委员办解,自六十一年(1722年)始”。[8]在此前后,因为日本处于入超的地位,为了控制铜和金、银等贵金属的大量外流[9],于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日本贞享二年),江户幕府颁布了“贞享令”,亦称“割符仕法”。规定中国船每年去日本长崎贸易的总额不得超过白银六千贯(贯是日本重量与货币的单位,每贯等于3.759公斤,约合一百两)。康熙二十七年(日本元禄元年,公元1688年),又进一步限制中国船来日的贸易,规定每年入长崎港的中国船总数为七十艘。康熙三十七年(日本元禄十年,公元1697年),又增加到八十艘,贸易额增加为八千贯。次年,江户幕府还专门设立了“长崎会所”,置“长崎奉行”等官员统一管理长崎对外贸易,并为幕府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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