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页与现第71页联在一起)。这两处“错简”,实际上在影印本发表的当时就已有人指出了[22]。
第一处“错简”较明显,即现第54页应为第57页。有曾国藩在现57页(应顺序上移为第56页)末栏所作的改动,即将李秀成在下一页(即现第54页)开头所说的“此是十三年十一月矣”一句改添在此页的最后。这说明在曾国藩批阅时,页码尚未错乱。
罗注增补本承认了这一处的“错简”,并作了相应的调整。遗憾的是,罗老拒不承认有第二处“错简”,因此有必要就此再说上几句。
第二处“错简”,即现影印本之第72页,从“昨夜承老中堂调至驾前讯问”直到“天朝十误”。实际应是自成体系的单独一页。而现第73页才应是紧承第71页之后的。从内容上看,第70页与71页讲的都是所谓“收齐章程”。第71页提出收齐章程十条后,李秀成向曾国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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