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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李秀成自述》

时间:2007-3-10 9:04:40  来源:不详
1177字,因此估计有4千字左右“肯定是给曾国藩撕毁了的”[24]。

罗先生的这一分析和结论,我是不敢苟同的。因为人是有思想感情的,毕竟不是写作机器。李秀成在知道自己行将遭到杀害时,虽能作到“无戚容”,而在就义时更是“谭笑自若”,但无论如何他在得知生命即将结束的当天是不可能再按以前的速度和思绪继续写作了。更何况根据赵烈文日记的记载,曾国藩早在初四日即已决定,在初七日上报奏折之前处死李秀成;而初五日晚他在亲自审讯时,对李假作安抚,答以“听旨”;初六日再派人告知“国法难绾,不能开脱”云云……种种迹象相当清楚地表明:此时的曾国藩已不打算也不需要让李秀成继续写作下去了[25]。

既然曾国藩于初五日晚间的提审讯问已在事实上打断了李秀成有关供述的写作,而初六日当天他又派人明确无误地通知要将其处死,李秀成在就义当天所能留下的显然只应是重起炉灶另行开头的较为简短的总结性文字,而不可能接着此前文稿的中断处继续写作。这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写有“天朝十误”的这一张纸(总共323字)。此类总结性文字虽然字数不可能很多,但斟酌颇费脑力,可以想见,李秀成在就义的当天也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写作其他的内容了。

赵烈文在七月初六日当天的日记中曾提到,李秀成在傍晚临刑之前曾作绝命词十句,无韵而俚鄙可笑,付监刑庞省三,叙其尽忠之意,遂就诛。[26]

这十句绝命词不可能在刑场匆匆写就,而应是其事先准备好了的,届时才能从容“付监刑庞省三”。而写作“绝命词”的具体时间,只能是在这天曾国藩派人告知“国法难绾,不能开脱”直到李秀成“傍晚赴市”之前,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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