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部分[13];2、直属机构部分[14]; 3、附属机构部分[15];4、派出机构部分[16] 。
在理藩院的各个机构中,主要是由直属机构的旗籍司、王会司、典属司、柔远司、徕远司和理刑司等六司具体处理外藩事务。
旗籍司承办漠南蒙古六盟,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黑龙江打牲、索伦、呼伦贝尔等处官员的升降、袭替、田产、比丁、过继、承嗣、家谱、奉赠、赐恤、致祭、议叙、议处;查核各旗公仓米石;查验军器、煤窑;办理有关边疆地区驿站兵丁奉饷、颁发驿站官员时宪书等。
王会司承办漠南蒙古六盟王公等年班、俸禄、朝贡、颁发时宪书;每年更换内外馆监督。
典属司承办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蒙古土尔扈特、杜尔伯特,西藏、青海等处王公的升降、袭替、田产、比丁、过继、承嗣、家谱、奉赠、赐恤、致祭、议叙、议处、赈济事务;办理与俄罗斯往来事务;办理商民信票;处理北部、西北部驻扎司员、笔帖式的任职和差旅盘费;在京喇嘛考列等第、升迁、调补、札付、度牒、路引,奏请寺庙名号,各寺庙工程等事务。
柔远司承办漠北喀尔喀蒙古、漠西蒙古土尔扈特、杜尔伯特,王公以及呼图克图喇嘛的年班、进贡、俸禄;各寺庙喇嘛钱粮;颁发漠北喀尔喀蒙古诸部时宪书等。
徕远司承办住京回部王公台吉家谱;哈密、吐鲁番回部王公台吉的俸禄;回疆各城赋役、官税;颁发回疆各城时宪书;浩罕、哈萨克等朝贡事务;四川土司头人的朝觐事务;另外,处理新疆沿边的哈萨克、布鲁特、浩罕、安集延、爱乌罕、玛尔噶朗、纳木干、塔什罕巴达克山、博罗尔等部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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