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事务。黑龙江将军原驻瑷珲城,也称瑷珲将军。黑龙江将军北界俄罗斯,西邻喀尔喀蒙古部,南至松花江宁古塔界。黑龙江地区在将军以下划为黑龙江副都统、墨尔根副都统、齐齐哈尔副都统、呼伦贝尔总管四个辖区。黑龙江将军统辖黑龙江地区的驻防官兵,管理驿站、卡伦、屯田,巡查边境,管理漠南蒙古哲里木盟三旗及索伦八旗。
西藏地区设置驻藏大臣。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共同协商处理政务。西藏地方官员,除噶伦和代本须呈报清朝皇帝任命外,其余人员可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委任。驻藏大臣统管西藏地区军事防御,定期巡边、操练,负责西藏地方司法、财政、边界贸易及与周边邻国、部族的外事活动,驻藏大臣负责达赖、班禅及各大寺庙呼图克图灵童转世的金瓶掣签活动并确认转世活佛。
清廷在台湾设立一府三县,即台湾府,台湾府下有台湾县、诸罗县、和凤山县。在海南岛置琼州府,琼州府领州一、县七。
乾隆说:“吏、户、刑三部及理藩院均属紧要”[18],由此可见,理藩院在清朝中央各机构中有与六部平行的重要地位。理藩院直接听命于清朝皇帝,唯皇帝的意志办事。理藩院大臣的升降赏罚、荣辱安危,也全然取决于皇帝。在中央,理藩院有尚书、侍郎和各司属机构,在边疆民族地区派有专驻官员,在最基层则有笔帖式,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严密体系。从纵向来看,清代理藩院组织严密,职掌分明,为以往中国历代的中央治边机构所无法相比;从横向来看,清朝六部遇事挚肘颇多,无与地方督抚直接联系的权利,而理藩院则在行政上具有相当的独立地位,且对驻边的将军、大臣具有直接指导的权利,因此处理边疆要政,上通下达,事权统一,职责明晰,有迅赴机宜之功。理藩院组织系统和边疆地区的将军、都统、大臣相辅相成,从而确保了清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有效管辖和统治。理藩院宏观控制各边疆民族地区的行政机构和地方官员,各民族可以自己选置旗扎萨克、伯克等官员,但必须经理藩院认可,领属于理藩院[19] 。
二、清代边疆政策的最终目的,是维护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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