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对全国的统治,加强国家的统一。一佚统一边疆的任务完成,疆域确定,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治理的内容就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一是防御外来的入侵,其二是保持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清代边疆政策的核心是强化清朝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即强调国家的统一,强调边疆地区的安定,只有稳定的边疆,安定和平的环境,才能贯彻适宜各个民族的“因俗而治”的灵活政策,才能实行多种形式的管理制度,才能强调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同样,在国家统一完成之后,制定适宜的边疆民族政策,即保持边疆地区原住民族的格局,“因俗而治”实行多种形式的*制度,强调民族的自治和民族文化的多元主义,不但不会削弱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而且会使国内民族矛盾趋向缓和,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得到加强。
三、维护清朝统治,加强国家统一,还表现在清朝重视对边疆各民族的立法,而清代边疆民族政策往往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清朝颁布的《蒙古律例》,《回疆则例》,《新疆条例》,《西藏通制》,《西藏善后章程》,《钦定西藏章程》以及《理藩院则例》、《大清会典则例》等边疆地区的法律条例既确定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行之有效的管辖,又有适宜当地民族特点的具体法规。
学术界对清代边疆民族政策的评价存在一些分歧。一种倾向对其对评价过高,似乎认为清代尽善尽美,毫无瑕疵,另一种意见又失之苛责。有些史家指出,清廷故意优崇喇嘛,高其衔称,厚其待遇,华其庙宇,佛门广开,佛海迷茫,使蒙古男子皆以披剃为其职志,自愿为僧而自其后,实乃居心叵测,欲使蒙古亡族灭种;有些史家还说,清廷禁止汉人入蒙开垦,屡申*,峻其刑罚,表面上是保护蒙人之牧,实质上是欲其愚弱、欲其鄙陋的“愚禁”政策。我们认为,这种过分贬低清代边疆民族的观点不足取。清政府边疆政策在鸦片战争以前最大的失误在于片面追求社会稳定而牺牲社会发展。稳定与发展是辩证统一对立的两个方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社会目标价值观念体系包含多种尺度,但最重要的则是“天下太平,长治久安”。孔子就曾经直接表达了“安”与“和”作为社会目标超乎其它一切的至上性。道家、法家等尽管关于治道的学说互有歧异,但在希望天下太平这一点上,却基本上所见略同。因此,稳定和谐的社会便成为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家们所追求的目的,封建君主的贤愚功过均以社会的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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