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在福建所调查的44个家庭情形可见如下表[37](p148):
由上列三表显示,53.0~66.6%的上等家庭属延伸家庭,47.6~71.0%的下等家庭属核心家庭。说明愈富有的家庭愈大,愈穷的家庭愈小。
此类家庭的比例,很可能代表传统社会的情形。但随着工业化与都市化的发展,延伸家庭逐渐减少,核心家庭逐渐增多。此种趋势,在台湾地区,到1960年代以后才显著。据1964年在台北市古亭区的调查,在1 712个家庭中,69.8%属于核心家庭,12.6%属于主干家庭,0.6%属于延伸家庭。[34](p92)不过,核心家庭的比例,在乡区可能较市区为低。据1971年在台中县农村所调查的360个家庭中,50%属于核心家庭,38%属于主干家庭,7%属于延伸家庭,5%未分类。[35](p279)
七 结论
自清末以后,工业化是关心中国富强的人所共同努力的目标。因此,随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便逐渐由农业转向工业。工业化的要求以及工业化的本身,对中国社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其一,推动工业化需要新的知识与技术,因此中国自1900年代开始建立新学制、废除科举制。此后新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即取代了士绅的地位。其二,工、矿、商业、运输、银行及其他企业的发展,使工商阶层兴起,不仅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且对*的影响力日增。其三,工业化使许多人从农业生产部门转到工业生产部门,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准。而由于许多工业生产部门都集中在都市地区,工业化也带来了都市社会,此都市社会,与传统的农村社会截然不同。其四,工业化和都市化,使个人与小家庭自大家庭和乡土游离而出,使小家庭增多,使人与乡土、大家庭的关系转为淡薄,个人主义逐渐滋长。上述的变迁,以台湾地区为例,到1960年代以后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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