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争,必至四分五裂。”(《公车上书记》。)这是以更为儒雅委婉的语言表达了谭嗣同的思想,驳斥了“变夏从夷”的迂腐成见。他们比较冷静、客观、准确地把握了国际局势的变化,并且把世情与国情结合起来提出器物、制度、心性联为一体的全面变法主张。这里所说的制度主要还只限于体制,并非整个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但既然是追求经济*、文教体制的全面变革,那么从逻辑推论来说社会制度的变革也就是必将导致的结果。
有些论者把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都列为追求制度变革的层次,这种说法有所依据但也不尽准确。诚然,戊戌维新要变的法确实是各种制度(体制),包括与此相应的一系列政策法令。康有为撰写的指导维新变法的重要理论著作即以《孔子改制考》为书名,把孔子捧为改制素王、教主;而顽固派叶德辉等攻击维新派,焦点亦在于“康有为之徒,煽惑人心,欲立民主,欲改时制,乃托于无凭无据之公羊家言,以遂其附合党会之私智。”(叶德辉:《輶轩今语评》,《翼教丛编》卷四,第六页。)1897年初,康有为奉诏上疏“统筹全局”,阐明变法全盘部署,强调“能变则全,不变则亡;全变则强,小变则亡。”疏中所陈明治维新要义有三,第三条(关键的一条)即为开制度局而定宪法并具体建议在内廷设制度局,订立各种新章,下设十二局,实际上就是规划改革中央一级的*体制。这与此前他所编的《日本变政考》、《俄大彼得变政记》的思路是一致的。
然而,维新派同样重视物质文明与心性文明,并且理解物质、制度、心性之间的联系。譬如康有为等人的《公车上书》,在敦促皇帝“变法成天下之治”部分中,首先就陈述“富国之法有六”、养民之法有四,其内容大多属于物质文明层次。不过,他们紧接着便提出“教民”问题,着重指出:“小民不学,则农工商贾无才。产物成器,既不能精;化民成俗,迁善改过,亦难为治。”于是,他们要求改武科为艺科,各省州县遍设艺学书院。所谓艺学,实即科学,包括科技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并将“艺学”的“专门之业”,列为科举考试项目。同时他们还要求“讲求挽救”风俗人心,推广经过革新改造的孔教。至于严复倡言的民力、民智、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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