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部居住的黑龙江流域,明廷于1409年设置了奴儿干都司管辖“东濒海(即日本海),西接兀良哈,南临朝鲜,北至努儿干、北海”④的广大地区。讫止万历年间,明廷根据统治的需要以及各部女真首领的请求,陆续在女真地区一共设立了建州、兀者、毛怜等380多个卫。这些都司和卫所的设置,就是明中央政府设在东北地区的带有军事性质的地方行政机构,它们“俱系朝廷属卫、世受爵赏”⑤这就进一步密切了女真各部和明王朝之间的联系,加强了明廷对女真各部的统治。
明廷在设置卫所的同时,还任命了各部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所镇抚等职。并赐予敕书、印信、冠带、袭衣等信物,使其“俾仍旧俗,各统其属”⑥管理本部族的事务。这样,由明中央政府正式任命官职的部族酋长就成为明中央王朝在女真各部实行统治的代理人,并从法律形式上肯定了明廷与女真诸部在*上的隶属关系。女真各部的卫指挥等职务可以世袭,但必须得到明廷的认可和加封。以建州为例,1426年(宣德元年)明廷“升建州卫指挥使李满柱为指挥佥事,俱袭父职”⑦;1453年(景泰四年)李满柱老疾,欲使其子袭职,奏请明廷,于是才有“掌建州卫事都督同知李满柱子古纳哈代职”的任命。这就体现了建州女真与明廷的臣属关系。
作为明中央政府属下的女真各卫长官,他们对明廷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善守部属,以守御边境”⑧;“按时朝贡”⑨;“有所征调,闻命即从”⑩;“安分守法”(11)“擒捕叛亡”(12)等等。明廷以能否履行职责决定其黜陟,能专其职责者即量其功绩予以升迁和嘉奖。毛怜卫指挥使猛哥不花因从明成祖北征,仁宗皇帝“嘉其从征迤北之劳”,授予其右军都督府佥事的职务。1426年(宣德元年)又因其“咸尽勤诚”,被授予中军都督同知仍掌毛怜卫,其留居京师的家属,明廷亦破例“其如京官例给之(俸)”。清太祖努尔哈赤袭祖、父职,任卫指挥以后,“继祖、父之志,仍学好忠顺”(13),并“斩克五十(人名)有功”(14)及“送进人口(指送还掳逃的汉人)、且归心听约束”,加升都督职衔。而对于那些玩忽职守,甚至抗拒朝廷的,明廷或予以罢免,或依法惩治。天顺年间,女真人木答忽3人被充军湖、广等地,成化年间,毛怜卫女真指挥同知苦女等3人被处以极刑,都是因为屡次骚扰边境,触犯了朝廷的刑律而受到了惩治的。正统年间,兀者卫女真酋目捧速为盗,依律当死,该卫派人到朝廷请罪,朝廷虽“特屈法伸恩”,免于一死。但明令若再犯,定严惩不贷。它表明责罚臧否的大权是掌握在明朝政府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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