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努尔哈赤就模仿明代辽东的屯田制度,在女真社会中推行牛录屯田制,以每牛录出丁男10人、牛4头,专门在空旷地方垦荒种地,收获的粮食储于官用粮库,以备食用。牛录屯田的主要劳动者是诸申,而八旗的各级额真实际上成为大、小封建主,诸申也随之转化为农奴。具备农奴身份的诸申,不仅要从事农业生产,战时仍旧要披甲上阵。那些没有被牛录派出屯田的诸申,则从事个体农业生产。努尔哈赤要这些诸申不仅垦荒种粮,还要种植棉花以便纺纱织布,以解决女真的穿衣问题。
天命三年(1618年),努尔哈赤攻掠抚顺,得归附汉民千余户。努尔哈赤按照明朝制度,设置官属,并给予田庐、牛马,令其从事农业生产,即维持原来辽东地区的封建制生产关系。
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了辽、沈,实行“计丁授田”,即将辽阳、海城一带的30万日(每日约合6亩)土地,以及辽东五卫及金、复、海、盖4卫交出的无主田万日,按照丁口授与满汉人户。当时规定:每1丁男,种粮田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