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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入关前对辽东汉区统治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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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33:3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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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占抚顺后,令佟养性查出抚顺、清河原有商人“家住在旧城的,可以开店,卖黄酒、馒头、肉等食物,也可以在新建的城盖房、开店做生意”[22],对关内河北、山东、山西各省以及江南、苏杭一带在辽沈的行商亦予以赦免。并且设置专门管理商品交换和贸易的官员,商品的物价和税收基本依照明朝的惯例。皇太极时期商品交换有了更大的发展。国家把控制商品交换作为稳定人心,繁荣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对商品交换采取扶持的政策。朝廷下令满汉军民除“家口足用”外,可将多余的粮食及其农副产品拿到市场进行交易,派出官员进行管理,控制物价;并且还降低商业税,将努尔哈赤时期的“什一”税,降为3%的税率。为了使得市场物价平抑,不致有“谷贵之虞”,皇太极令“八家”(即八旗旗主)各出粮100石,交市粜卖,以充民食,并且一直明令,八旗官员“不许压买”。后金故乡的特产如黑狐、玄狐、红狐、貂鼠、猞狸狲、虎、豹、海獭、水獭、青鼠、黄鼠等皮毛,以及人参、明珠、蜂蜜、蘑菇、木耳、松子、榛子等物,均是辽沈市场和对蒙古、明朝及朝鲜进行贸易的主要物资。通过市场上进行的商品交换,调节满汉军民之间的有无;通过关市贸易,从明朝、蒙古以及朝鲜换回所需金、银、绫、缎和布匹等大量物资,以满足贵族的需要。同时,将所积压大批土特产品人参等物也找到了销路,使经济得到流通,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后金(清)统治辽沈地区20余年,后金(清)的社会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地发展起来,为最后完成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提供了牢固的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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