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能前说:“韦氏及其将官俯首受刑,至为服从(亦至为狡狯)。”后又说:“依照天王圣谕,北王与顶天侯罚受笞刑。施刑之际,两人之随从均高声痛哭,而两人则伸手足受刑。肯能望见他的上司(顶天侯)很可怜地哭泣,手抚被笞之部。而行刑者尽力一击,响声可闻,木棍当场折断。”
前后对比,颇多抵牾:
(1)人数不对。前说受刑人是“韦氏及其将官”多人;后说受刑人只是韦昌辉和秦日纲了。由多人变为两人。(2)不合刑制。太平天国的鞭刑和杖刑是有区别的。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说:“贼刑最毒,其轻者藤条。”可见,鞭刑是施藤条。但肯能不懂得二者的区别,既说“令受鞭刑四百”,又说用木棍打。并对施刑细节着意渲染:“而行刑者尽力一击,响声可闻,木棍当场折断。”设若韦秦受此严刑拷打,必定皮开肉绽,行走踟蹰。他们又如何当场指挥这次灭绝人性的大屠杀呢?韦又如何诛杀石达开一家老小呢?秦又怎能率兵追击石呢?
(四)肯能施刑不符肯能行迹。肯能向麦高文添枝加叶说:“又有些则请求那几个外国人行刑,以冀速死。在这里,我们只好张开一幕把那几人的行为遮盖不提,因为他们为安全计不得不人为亦为也。”读到此,人们会得出如下结论:他们不仅是目击者,而且是参与者。他们是杀害杨党士兵的刽子手。这样,不由你不相信肯能口述的真实性。因为哪有给自己栽赃抹黑的呢!然而且慢,肯能的话仍然不可信。考肯能行迹,他自称原为秦日纲的部下,被秦带到天京后,不知何故居然被东王杨秀清留了下来,并成为东王的亲信。天京事件爆发,不知什么原因韦竟没杀掉肯能等人,他又莫名其妙地成了韦的部下,并助韦杀杨的士兵。短短时日,他先后投到三个王下,而且正值杨和韦剑拔弩张之时。这一点,肯能解释不通,因此,轻轻滑过。为什么他要编造这些呢?因为,他如不是杨的部下,不因而住于杨府对面的妻舅宅中,他就不能成为目击者了。因为,他如不成为韦的部下,作为杀杨党士兵的刽子手,他的大屠杀故事的可信性便降低了。但是,他又是杨的部下,又是韦的部下,且正在杨韦斗争白热化之时,显然不可信。
由以上考析,可见肯能所述之天府广场的大屠杀事件,错误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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