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交部议处,江西巡抚张诚基等亦交部议处。[63]道光十三年,内大臣富俊奏请严禁科场陋习,指出有新中式者“感主司知遇,拜认师生”,且赠送银两,名曰“别敬”。奉上谕:“是受爵公朝,拜恩私室,此风断不可长!”“如有仍前馈送别敬者,一经发现,定予严惩,决不宽贷。”[64]保持考官之廉洁是保证公平取士的前提。显然,清政府的努力就是要防患于未然。
以上所述,只是从科举经费的支出及管理方面看清政府的政策导向。至于广揽人才、笼络士子、树立榜样、官吏养廉,可以说是清代一贯坚持的政策,其内容也远不止以上所述。如对乡试之广额,也是广览人才的重要手段;对落第者安抚的诸多措施,更体现了对士子的笼络;对考官进行统一的推荐及考试选拔(时称考差),也是保证考官廉洁的重要措施。因不在本文论述范围,故不赘述。
总之,清政府在科举考试中的各项支出,花费并不大,但目的性、政策性极强。这是我们在谈及科场经费时应该注意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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