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时期,清代的八旗制度继续存在。
二、民国年间八旗制度存在的原因
现在进一步探讨清代八旗制度在民国年间何以延续,也就是八旗制度依然存在的原因和法律依据,民国时期八旗制度的特点。
清代八旗制度是中国历史上最有特色的*制度。除是众所周知的军民合一制度外,八旗又是以旗统族的民族融合的组织形式。[(3)e]。八旗组织内的蒙古和汉军都不同程度的呈现满族化,尤其是清中叶之前。他们在阶级利益、*生活、风俗习惯、心理状态诸方面,与满族更为接近。因皇太极的反间计而惨遭杀害的袁崇焕,子孙编入汉军正白旗,驻防黑龙江爱珲城。其六世孙富明阿因镇压太平天国而官至将军和总督,其子寿山因抗击沙俄而壮烈殉国。父子两代堪为清朝的忠臣,而与乃祖坚持抗清则大异其志。他们的名字也满族化。由于八旗不农不工不商的特点,勤劳勇敢的八旗官兵,脱离了一切生产事业,丧失了劳动技能。他们中部分成为职业军人,大部分则过着游手好闲的寄生生活。于是出现了困扰清朝整整一代的八旗生计问题。戊戌变法时改良派主张旗人自谋生计,遭到八旗人士的激烈反对。所以,变法失败不仅因为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的破坏和镇压,广大下层八旗官兵也站在变法的对立面。此外,八旗官兵编有特殊的户籍,自成体系的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居住地域的严格限制,所有这些都使八旗组织成为特殊的社会集团。
因此,武昌起义后南北议和时签订的全部《优待条件》,包括甲、乙、丙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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