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都统衙门按式填注送局核办文》:“所有在京八旗满蒙汉军二十四固山各佐领下,现有各项世爵应向各都统衙门分别行查,以便汇总列表备案,相应刷印八旗满蒙汉军世爵表二十四册,咨行贵值年旗,请烦分别转送各旗都统衙门。”可见,民国元年八旗都统衙门仍有二十四个,并且仍然行使自己的职权。二年十月《政府公报》第509号载“内务部致国务院内务府宗人府咨各旗都统……。”十一月《政府公报》第561号载“陆军部咨文”:“准国务院函称,满洲各旗都统所属旗职各参领、佐领、骁骑校、护军校、防御、守御等统系原属陆军部。从前各都统所请补此等员缺,每迳呈大总统,发交到院后,必须批交贵部复核,再由部呈请任命。往往辗转,手续繁重。批:嗣后各都统请补此等员缺请行文贵部,即由部核定,呈请大总统任命,较为简捷。”
都统衙门后来按照民国官厅称谓改称公署。各旗公署不仅独立存在,还可以发表通咨一类的文告。《政府公报》经常登载都统公署启用新铸都统印信的通咨。民国四年四月,“正白旗蒙古公署通咨各部院,各旗营、局所、各省将军、巡按使、都统、副都统、城守尉,启用本旗都统印信。”[(1)b]九月《政府公报》第1023号刊登镶蓝旗汉军都统及镶红旗汉军都统“通咨京外各官署启用新印日期文”。
2.关于值年旗等机构。光绪朝《大清会典》卷86:“直年旗大臣八人(旗各一人。于都统、副都统内特简。岁终则更代),掌八旗会理之事”。《政府公报》首次刊登管理值年旗官员的任命令是民国二年一月六日:“载功,景沣、贡桑诺尔布、色楞额、魁斌、溥伦、桂祥、博迪苏著管理值年旗事务。”是时,载功为镶黄旗蒙古都统,景沣为正黄旗蒙古都统,贡桑诺尔为正白旗满洲都统,色楞额为正红旗汉军都统,魁斌为镶白旗满洲都统,溥伦为镶红旗满洲都统,桂祥为正蓝旗满洲都统,博迪苏为镶蓝旗满洲都统。此后,三年一月(610号),三年十二月(950号),四年十二月(1305号),五年十二月(351号),六年十二月(699号),七年十二月(1048号),八年十二月(1399号),九年十二月(1750号),十二年一月(245号),十二年十二月(3497号),十六年一月(3863号),《政府公报》都任命一批管理值年旗事务官员。同时,二年七月(417号),三年六月(750号),四年五月(1079号),十六年四月(444号),九年六月(1547号),十四年四月(3246号),十五年三月(3567号),十六年八月(4501号),为了补充空缺,都任命个别旗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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