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弥补了清军兵力不足、在复杂地形中无法发挥战斗力的弱点。
顺治十三年兵部有一题本,提到荆州总兵郑四维鉴于荆门近逼“寇锋”,建议将安陆驻防移至此地,但安陆所属的钟祥、潜江、景陵、沔阳等州县,因为四面环湖,“素称绿林出没之所”,东、北面的黄州、德安,也有“各寨伏莽耽耽思逞”,洪氏只得采取折衷方案,将安陆驻防一分为二,一移荆门,一留安陆[140]。显然湖北各地抗清武装占据有利地形,打击、骚扰清军,使得清兵防不胜防,守不胜守。不惟兵力不敷,即使拥有优势兵力也无从发挥,“从来满兵所到,贼即败亡”,“但鸟道羊肠,马匹不便驰骤”,湖广总督祖泽远“为此不敢吁控”满兵前来剿贼[141]。派出幕客单刀赴会,则往往可以寓奇于胜,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取得千军万马所无法达到的成功。这一点,在陈宏范等招抚黄州山寨、廖文英招抚连阳八排山寨的活动中都有典型的表现。
第二,削弱对方有生力量,加强自己的力量,为转入进攻阶段奠定军事基础。
顺治十三年南明知府郭子治、知州刘亢等率士民投诚,洪承畴十分兴奋,觉得这不仅“使职多一民而贼少一助”,且“巫夔之间耕凿久驰,竟成荒土,贼之外地无委积可恃,动多掣肘。”[142]很显然,清军与南明争夺“外地”的斗争,正是相持阶段清军军事行动的主要目标,也就是消灭对方的有生力量,加强自己力量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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