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外的惯例,一切权利都平均分配,新得的田地也分为八部分交八旗耕种。但是一入关后,突然得到了这么大片的土地,不可能按照八旗的惯例平分,同时,又有很多满人进关后没有得到更多的利益,而且需要土地,于是决定:整个土地不能平分,只把明代的官田分配给八旗。“圈地”就这样出现了。从一六四四年七月开始,规定将明代官田、皇庄分给八旗将士;但土地有限,不敷分配。一六四六——一六四七年规模更为扩大,不限于官田、皇庄,将其他无主的田地也圈占了,有时甚至有主的土地也圈了。直到一六六六年还在继续圈地,而且规模越来越大。
如果只限于圈占官地和空闲无主的土地,问题还不大。但后来又出现了所谓圈换。这块圈拨的土地不好,可以强迫掉换一块好地;于是把人民的私产也包括在圈换的范围以内了。土地圈定以后,借口零散不便管理,可以强迫集中成一片;其中原有的人民私产,起初还把它移换出去,后来就连人民私产也算成自己的了。圈地办法给当时的土地掠夺造成了很大的方便,先是拨给,后是圈拨、圈补、圈占、圈取,出现了种种名堂和办法。原来只限于圈占土地,后来包括了地上的房屋树木,甚至发展到把土地上的居民也变成替他们耕种的农奴。最初圈占的是官田和无主土地,后来有主地甚至民田都圈占了。这一县的土地圈得剩下不多了,又换到另一县;这一县的人民私田被占了,就把别一县的官地换给他们。这在国家财政上也造成很大骚扰。有时,地主住在甲县,而土地却换在乙县,根本无法照顾,只能佃给乙县农民永远佃种,于是形成地主对土地既没有使用权,也没有买卖权,而永佃人却可以卖佃。至于纳粮,也间或形成地在乙县而粮在甲县缴纳,这就是所谓插花地。因此在当时产生了种种扰乱。圈到的土地原来只分配给从满洲来的无地的将士,不包括贵族;后来土地实际上被贵族占去了,而交给投充和俘虏得来的人耕种。我们知道,在世界史上,英国在十七世纪时也有圈地,但是和清初的圈地完全不同。英国的圈地是由国家把圈出土地卖给农业资本家,由资本家经营;而清初圈地是采用落后的奴隶制或农奴制的方式来进行生产的。两者本质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这种圈地的措施,遭到汉人极力反对,他们用逃跑的办法,消极抵制。因此这种制度很快地就改变了。圈地逐渐变成为庄田。圈地的原意是想采用农奴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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