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其次就是盐税、关税。收人中的大项目就是这四项。一般说,地丁约三千万两;耗羡约三百万两,盐税约五百七十多万两,关税约五百四十多万两,加上其他收入总计约四千八百多万两。
支出也有四大项:兵饷、俸廉(即官俸与养廉。清代文武官员的俸银。俸米标准较低。初期官吏多数贪污。雍正时,在官俸外加以津贴,作额外补助,使官吏不要去贪污,所以叫做养廉银)、治河费、驿站费(交通费用)。清代全国各地通道,都铺有石筑驿路,又称官道。在重要的地方还设有驿站,备有房间、马匹,设官管理,以备投递文书的差役和客人投宿与使用,还有驿夫。这是明清两代交通的枢纽。驿站费就是为了养路和支出这一项费用的。
总计支出部分,兵饷约一千七百万两,俸廉约五百四十三万两,治河费约三百八十万两,驿站费约六百万两。加上其他支出,共约三千四百多万两。
以一七九二年(乾隆五十七年)为例,这一年收入共四千,三百五十九万两,支出共三千一百七十七万两,尚存一千一百八十二万两。所以清代历年或多或少都有储存,每年至少总在五百多万两。乾隆末年支出加了兵费二百多万两,每年至少还盈余二百多万两。
清代极盛时库存年年增加。据记载,一七0九年(康熙四十八年)库存有五千万两,一七二八年(雍正六年)库存有六千万两,一七五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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