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葡萄牙人从此开了拒不将罪犯送交中国官府审判的恶例。道光六年,一名葡萄牙人少校法瓦齐(Faracho)杀死一名中国少年,澳葡当局自行审判定罪和惩处,而中国官府对于澳葡当局的强硬态度表示妥协,从而使澳葡当局在事实上攫取了“治外法权”(注:姜秉正:《澳门问题始末》,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澳葡当局还一再直接向中国官府提出要求获得殖民权利。如嘉庆十年,他们向香山县令提出中国人杀死葡萄牙人同样在澳门“典刑”等有损中国主权的九点请求。嘉庆十四年,他们又在扩充贸易和削弱中国对澳门管辖方面提出五点要求。嘉庆十七年,他们又提出六点请求。尽管中国政府并没有答应他们的要求,但也没有从上述动向中引起对葡人的足够警惕,没有对其行为采取进一步的防范措施,使得葡萄牙人得寸进尺,千方百计寻求机会获取殖民权益。
这一时期的中葡关系是中葡交往史上的转折点。尽管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对澳门主权地位仍是不可动摇。但是随着清朝国势的进一步衰落,葡萄牙人野心的进一步膨胀,澳门的主权问题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结果当鸦片战争结束后不久,葡萄牙人便乘机扩张武力,迅速将澳门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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