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在民间,还设有社学,亦名义塾,是专门教蒙童的。
台湾学校学习的内容,和大陆是一致的。这里以蒙童为例。蒙童在蒙师教育下,一般先读《三字经》或《千字文》,然后再学四子书,并读朱熹注释。在学习过程中,特别要求背诵,为的是应将来科举考试。学习完这些功课后,再学《诗》、《书》、《易》三经及《左传》。间或练习书法,命题作文。比较聪明的,还可以扩大阅读范围。
在清代前期,清政府曾规定:“台湾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廪膳生二十名,增广生如之”[5]。台湾建省后,经礼部议准,增设了学额。“由南北两府学拨归台湾府学廪膳附增生员一百五十名,武生八十六名,又由彰化县学拨归台湾县学者五十二名,武生十一名,拨归苗栗者十一名,武生十一名,嘉彰两学拨归云林者四十九名,武生二十二名。”
台湾的儒学与书院和大陆一样,一般也都订立学规。比如海东书院的学规是:“一曰端士习,二曰重师友,三曰立课程,四曰敦实行,五曰看书理,六曰正文体,七曰崇诗学,八曰习举业。”从学规的八条内容看,它们源于康熙的“圣谕十六条”[6]。
进入近代以后,随着“中体西用”政策的实行,台湾的教育发生了新的变化。光绪十二年,“先设电报学堂于大稻埕,以习其艺。十六年,又设西学堂于城内,聘四人为教习,择全台聪慧之子弟而教之,课以英法之文,地理、历史、测绘、算术、理化之学,又以中国教习四名,分课汉文及各课程。学生皆给官费,每年约用一万余两。”此外,还设立“番学堂”,选“番童”二十名,“课以汉文、算术,旁及官话、台语。起居礼仪,悉仿汉制。”
清政府在台湾创立府州县学,在民间办社学,不仅提高了当地汉族人民的文化水平,而且也使高山族人民的教育日益发展。许多高山族儿童能够熟读汉文古籍和书写汉字。“东螺、猫儿干间,有读书识字之番,有能背诵毛诗者,口齿颇真,往素牌票,亦能句读”[7]。这些,逐渐改变了高山族人民文化低落的现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