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蔓延至日本内地,届时将唯恐其弊害终将不可自拔”,(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根据台湾总督府公文档案编译《日据初期之鸦片政策》第一册,页14、16。)因此有人主张将吸食鸦片的汉人驱逐出台。
非禁论者却诡辩:许多土民年长者自称,我等已染此习癖,若遽加禁止,将失去生存乐趣,长久度此残生,不如快死。因此严禁台湾土民吸食鸦片,“将遇民情之极力反对”,如此,“则需经常派驻两师团以上兵力,并牺牲数千之生命,甚至以兵力威压仍未能达其目的,为推行鸦片制度,竟需众多之兵力与巨额经费,殊非得益之说”。(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根据台湾总督府公文档案编译《日据初期之鸦片政策》第一册,页14。)
因为当时舆论多倾向于严禁论者,第一任总督桦山资纪上任后,随即发出指令,严禁吸食鸦片,并明文规定于《台湾居民刑罚令》中。(注:廖庆洲著《日本过台湾》上砚出版社,1993年版,页104。 )但因据台之初统治者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如何镇压各种抵抗活动,因而负责鸦片政策推行的民政局,认为对鸦片问题只能采取调查与研究的步骤,难以采行严禁举措。于是,1895年12月水野民政局长返回东京向中央政府陈述目前严禁有害无益。因有言在先,以首相身分兼台湾事务局总裁的伊藤博文颇感为难,于是要求台湾事务局的各委员就此问题再加考虑。水野随后访问了卫生局长后藤新平并陈述自己的观点,后藤表示同意,并进一步指出,禁鸦片之难,难于禁烟酒,“而且取缔不易,并有违人道,毋须由政府制造专卖,将其收入以改善台湾各种设施为宜”。后藤新平曾在1895年9月担任内务省卫生局长后, 命台湾总督府的民政局员鹰崎与渡边调查台湾鸦片问题,且以这两位有关鸦片28个项目的极为周密的调查,拟成《关于台湾岛鸦片制度之意见》,提交内务大臣野村清。在意见书中后藤新平反对非禁论,理由是“台湾新附之民,亦为陛下之良民,何以在健康长寿之保护上,未能享受一视同仁之恩泽?”同时,他也并不主张严禁,他说,鸦片烟不可不禁,“唯于今日,要加以急施,似甚为不妥”且“厉行严禁鸦片烟之制,难免有失酷薄之嫌”,务必招来吸食者的抵抗。后藤批评两种极端论者,言之凿凿,自己的观点也如水落石出:据说鸦片进口税年逾80万,可见其需要量之大,唯将其归为政府专卖,寓禁止税之意,加课此进口税额三倍之价,在特许药铺,凭政府之通摺,售与吸食者,则其需用者必因之逐渐减少,且国库将增加160万元之收入,加上原来之进口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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