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区历史悠久。根据近年的考古发掘,我们了解到,大约6000年前,我国先民已劳动、生活在这个地区。但是,在清朝康熙年间以前,在中国古代史籍中,有关本地区的文字记载既少又零散,因此我们较难了解清朝以前中国官员对香港的认识。
香港地区在清朝属广州府新安县管辖,其水陆面积约占新安县水陆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清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和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出版的两种《新安县志》可以说是有关本地区的最早的两部地方志。按照当时修志的惯例,这两部地方志都是由地方官员主持进行的,体现了清朝地方官员对香港的认识,内容十分丰富。
以嘉庆二十四年重修的《新安县志》为例,该志书由新安县知县舒懋官总纂,两广总督阮元等作序。全书二十四卷,从沿革、舆地、山水、职官、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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