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爱国者应当推动经济的发展,他的所作所为应当有利于促进祖国经济的发展,而不是不利于经济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富裕,全要仰仗经济的发展,作为一个爱国者应当以国家的富强、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奋斗目标。
施琅在统一台湾后,就积极着眼于发展台湾的经济。郑氏政权统治台湾后期,主要经济来源依仗台湾的赋税收入,人民的赋税负担还是比较重的。施琅到台湾后不久就宣布,“今岁应纳租谷,十分酌减其四”,“其一切保务叠派、什项差徭,尽行蠲免”14。第二年,清朝派往福建的侍郎苏拜与总督姚启圣等就台湾地方应缴纳的钱粮数,商议意见,基本按照原来郑氏政权的数目。施琅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向康熙帝上《壤地初辟疏》,指出,当地“土番”人数虽多,但主要从事射猎,收入不多;台湾统一后,郑氏家族和军人大量离开台湾回到原籍,台湾人口减少,土地荒芜。郑氏政权的赋税已经是“重科”,如果还按照郑氏政权的钱粮数收缴,百姓将不堪重赋。他请求朝廷减免台湾地方赋税,以使“四民乐业,亿兆欢载”15。他的意见,引起康熙帝的重视,经过朝臣再议,康熙同意减十分之四的赋额。对此事当时人称赞施琅“无事不为民生除疾苦,无日不为地方计安危”16。减轻赋税在当时对促进台湾经济发展,赢得民心有重要意义。
施琅到台湾后,又上奏朝廷,请求废“迁界”,开“海禁”,“听商民贸捕”。 “迁界”、“海禁”,是清朝初年,对付郑氏抗清势力的措施,给沿海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此时,朝廷采纳了施琅的建议,康熙下诏开放海禁“各省先定海禁处分之例,应尽行停止”17。东南沿海人民纷纷出海谋生,海上贸易也活跃起来。台湾地方官招徕大陆流民前去开发,一时“流民归者如市”,“内地入籍者众”。康熙又下诏废除“迁界”,大陆被迁的百姓纷纷重返家园,重新开垦荒芜的田地。从而大大促进了台湾和祖国大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
同时,施琅到台湾后,对台湾的经济状况,也作了具体调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