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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人口变动的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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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3-10 10:50:2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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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实录》记载,洪武26年以后的军数,按卫所添设的数量(内外卫329,守御千户所65)[②]推算,应是1,915,200人。按明朝制度规定,每名在卫军士应有余丁1至3人,在军营料理生活,保证供应,家中还有妻子及儿女,这样每户若以5人计算,那么全国在卫人口应为950万余人,当中除去单身军人之外,在卫人口至少应有7、8百万人。其次。为宫廷、皇族服役的专业人户,人数也相当多,如明初在凤阳设置的皇陵祠祭署,属下有许多陵户,分布于各地,如凤阳太平乡的皇陵有陵户3342,凤阳白塔湾的诸王坟,置陵户293,在凤阳盱眙县津里镇的杨王坟,置陵户210,在凤阳宿州新丰里的徐王坟,置陵户93,还有在滁州的滁王坟也有陵户19,以上各陵共有陵户3957。[③]又如朱元璋优待李善长,“置守冢百五十户”。[④]尽管这些陵户“丁口日繁”,“有大户百丁,小户不下数十丁者。”[⑤]但州县地方官却不能掌握陵户的具体人口数字。其他专户,还有庙户、园户、坛户、藕户、窑户等等。其中有的专户人数还相当多,如上林苑蕃育署管辖下的畜养户就有2357家,良牧署的牧户也有2476家。[⑥]复次,明代法律规定,庶民之家不许养奴,洪武时期屡次不诏,“放奴从良”,严禁闽广“豪强之家,多以他人子阉割役使,名曰火者。今后有犯者,以阉罪抵之,没官为奴。”[⑦]而随朱元璋起义的许多将领,在明朝建立之后都受封列爵,“殆逾百数”,据《明史·功臣世表》统计,公36人、侯80人、伯11人、子12人、男10人,共149人。这些新贵族具有许多特权,享有厚禄,占有大量土地,更蓄养大批奴僮。明政府还特别优待列爵者,如“帝(朱元璋)于公侯伯各赐卒百二十人为从者,名曰奴军。至二十三年,年老赐归,设百户一员,领其军以护卫之,给以印册,俾自耕食……时号铁册军。”[⑧]这样更助长了官僚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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