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的枪炮火药运送入城,卖与起义军,牟取暴利。他们为此曾同清军冲突,也发生过清军截获他们所贩*之事。11月14日晚间,清军数百名进入租界,企图截夺英商要送到县城出卖的一批枪炮,结果被打死三人,打伤十四人。次年1月,据怡良等奏,清军“拿获夷奸为贼(指起义军)代购洋枪五十八杆及火药、铜帽等物”(《两江总督怡良等奏吴健彰密雇美国人制造火器及雇英法炮手片》(咸丰四年三月二十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
粮食也是起义军迫切需要的。同*一样,粮食的价格也很快上涨。1853年10月上旬,米每斤已卖三十二文或三十四、五文,而城外只二十二、三文,其他食物城内比城外增价一倍;10月中旬,城内米价每斤就达五十文;11月上旬,又在五十文以上,一涨再涨。洋商为了获利,也将粮食等物运进县城,如1854年1月22日,雷诺“经手给城里办了大批米粮进去”(严中平辑译:《怡和书简选》,《太平天国史译丛》第1辑,第148页。)。当时附近的虹口地区供应县城军民的大量粮食,就是“通过租界输送的”(兰宁、柯灵:《上海史》,《汇编》第7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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