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伴生。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对这段话的解释是:“此言本领之本。圣人所以圣者,诚而已。”(注:《朱子语类》卷九十四《通书·诚上》。)周敦颐还说:“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原也。”(注:《通书》。)诚,为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根本,孝、悌、忠、顺等行为规范的本源。以后,从明至清,思想巨匠倍出,诚、信的观念一直是恪守不渝,且倡导有加。
力主克制私欲,鼓励人们追求道德理想也是贯穿儒学的主线。孔子反对人们“放于利而行”,以利害义,主张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纳入义的规范:“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注:《论语·里仁》。)孟子主张“求放心”,要人们找回失去的道德性,“有仁义而已,何必曰利”,“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董仲舒提倡“谋其谊而不计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理学是以儒家人伦道德为主体,融合释道思想而形成,主张无欲。周敦颐在《通书》中说:“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问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注:《通书》。)朱熹集理学之大成,要求“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注:《朱子语类》卷十三。),存天理,灭人欲。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把理学家理解为禁欲主义者,他们的学说与禁欲主义还是有区别的。如朱熹说:“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四十《答何叔京》。)天理是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的概括,仁义礼智是天理的具体内涵。他所说的“人欲”不是指人的一切物质欲望,相反,他主张人类合理欲望的满足:“饮食者,天理也。”(注:《朱子语类》卷十三。)人欲是指因为嗜欲所迷而产生的私心邪念。“人欲者,此心之疾@①CHèN,循之则其心私而且邪。”(注:《朱文忠公文集》卷十三。)在原则上,朱熹与孔子的义利观是无大的差别的,都强调按伦理道德规范行事,反对有害于义的物质利益的获取。心学的建立者王阳明,虽其思维路径与理学不同,但其哲学旨归与朱熹别无二致。即使是“异端之尤”的李贽也未否定人们对道德理想的追求,认为仁义之心与生俱来,是人固有的良知良能:“仁义之心,根于天性,不可壅遏”(注:《道古录》卷上。),“德性之来也,莫知其始,是吾心之故物也。”(注:《道古录》卷上。)可见,追求道德人格的完善,在儒学发展史上确实一以贯之。
儒学的这些思想通过*、法律、教育的多重强化,内化为中国封建时代人们普遍的心理结构,也给了明清商人以深远的影响。在我们对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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