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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介生清代山西重商风尚与节孝妇女的出现

时间:2007-3-10 10:53:30  来源:不详
不贸迁有无,取给他乡。”(注:《晋乘sōu@③略》卷二,并参见张正明《晋商兴衰史》第27-28页。)众多山西方志的记载也充分证明了康氏的说法。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贫瘠的自然环境决定了农业生产根本无法维持日益增长的人口,“土狭人满”或“地瘠民贫”的客观事实造成了当时人们无法回避的生存危机,而摆脱这种生存危机的惟一出路就是不资地力,出外谋生,当然主要是经商,也包括出外从事耕垦(如“走西口”)活动。不少豪商巨贾的成功事例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因此,重商便在当地人心目中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地位,由此也决定了商人在当地的社会地位。山西有旧谚云:“生子有才可经商,不羡七品空堂皇。”士、农、工、商四者的位置完全颠倒,经商远在务农与科举之上。有古诗云:“人生最苦是行商,抛妻弃子离故乡”,但在这种“商贾居首”(注:清雍正帝语,见《朱批谕旨》十五函二册《朱批刘於义奏折》,乾隆三年武英殿刊本。)的社会氛围里,山西男子义无反顾地出外谋生,自在情理之中。

    其次,重商风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广大山西妇女对丈夫出外经商的态度。既然经商受到人们的普遍推崇,那么,嫁与商人为妻,在当时应该是相当体面的婚姻,但必须忍受与孤灯相伴的独居生活。独守空房无疑为广大商人妇带来巨大的身心痛苦,而她们也明白,迫使其丈夫匆忙踏上贸易之途的是严峻的生活现实。在家务农不可能摆脱生活的窘困,不能简单地斥责“商人重利轻别离”。一些较为豁达的山西妇女甚至主动规劝自己的丈夫出外经商。更为难得的是,不*女在自己丈夫去世之后,继续鼓励自己的后人出外经商。夏县商人张可俊婚后就前往固原(今宁夏固原)从事贸易活动,不久,其妻刘氏生子继先。而第二年,张可俊病死在陕西。刘氏含辛茹苦,将继先抚养*,并为其娶妻樊氏。而继先想继承父业,随人出外经商。其母刘氏慨然允诺,并勉励道:“汝父以商不返,汝一岁而孤,不及与父相见。今汝以谋生故,又将远游,吾不可以姑息废汝业。”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不久传来消息,继先也客死他乡。刘氏因儿媳樊氏尚未生子,劝其改嫁:“汝年未三十,又无子,况家无担石,吾不忍令汝再守也。”然而樊氏也执意苦守。于是婆媳二人并居一室,相依为命。“终日机声轧轧,夜继以纺”,在当地被传为佳话。(注:《夏县志》卷九《人物志》,光绪六年刊本。)

    再次,山西地区以宗族或宗法力量来干预妇女再嫁的现象并不多见,相反,妇女再嫁的行为得到普遍的理解、鼓励甚至强迫。这与徽州地区存在明显差异。“徽州聚族居,最重宗法”(注:《黟县志》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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