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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鞍钢租界与晚清上海农村

时间:2007-3-10 10:53:41  来源:不详
,被《北华捷报》称为“是在远东所建造的最大的一艘商船”(注: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32、29页。)。

    外资船舶修造业的发展,带动了中国民族资本船舶修造厂的设立。最早的是发昌机器厂。继起者有1875年的建昌铜铁机器厂、1880年的远昌机器厂、1881年的合昌机器厂、1882年的永昌机器厂、1885年的广德昌机器造船厂和通裕铁厂等。它们多数设在虹口,限于资金和技术,业务大多依附于外资船厂,承揽一些零星加工业务,“实际上仅是外商船厂的辅助工场”(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84、39页。)。

    早在19世纪50年代,为扩大进出口贸易和在华活动范围,欧美商人就以上海租界为基地,将轮船运输业的触角伸向四周的内河水道,“置造小火轮船装运银两前赴内地,采办丝斤并各项货物回沪”。1865年2月,结束国内战事后的清政府宣布不准外轮驶入通商口岸以外的内河。在沪外国商人反应激烈,联名要求各国驻华使节出面干预。清政府对外国轮船深入内河深为顾忌,担心“若一处准行,处处皆援例而起,夺目前商船之生业,驰日后军国之防闲,关系利害极重。是以屡议未允,即再续请,仍不便行”(注:聂宝璋:《中国近代航运史资料》第l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50、352、367页。)。时至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在规定增辟沙市、苏州、杭州通商口岸的同时,准许外国船只“从上海驶进吴淞口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1898年颁布的《内*船章程》,又将范围扩大到各通商省份的内河水道(注: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616、786页。)。自此,以租界为主要基地的中外船舶修造业和轮船航运业,活动天地大为扩展。与远洋、近海货轮相比,内河小吨位轮船的制造周期、技术要求,同中国民族资本船舶修造业的经营能力较相适应;另一方面,自清政府开禁,内河小轮业发展很快,市场需求大,“因此机器厂制造小火轮盛行一时”。较出名的,“在苏州老港内有公茂、史桓茂、大昌、广德昌等几家;在虹口有恒昌祥、广德兴等几家;在杨树浦有公兴;在南市有求新、兴发荣等几家。专门协作制造船木壳的有协顺昌、施广福、财理等数家”。其中有的还同时经营内河轮运业。设在新闸的公茂机器厂,“在1895-1913年间业务大为扩展,制造了不少小火轮,自设老公茂航运局,经营上海、无锡、苏州洞庭山、常熟等地的客货运输业务”。行业史料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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